全国人大代表快速获回复,彰显履职高效温度;非遗系统保护亟待完善,乱象整治刻不容缓。
近年来,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进入全新阶段,从以往的抢救性为主逐步转向系统性保护。这种转变体现了国家对文化传承的深入认识与长远谋划。作为基层法院院长同时也是全国人大代表的陈海仪,在今年全国两会期间提交了关于构建非物质文化遗产系统性保护体系的建议。令人欣慰的是,仅仅提交八小时后,她便接到文化和旅游部相关职能部门工作人员的电话,明确表示将采纳她的多项意见。这一高效回应,不仅让代表感受到被重视的温暖,也反映出相关部门对代表建议的高度重视与快速行动机制。
陈海仪在建议中指出,当前非遗保护虽已形成以《非物质文化遗产法》为核心的法律框架,但仍存在诸多不足。一些原则性规定尚未细化到具体实施层面,导致在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非遗传承体验设施运营以及数字非遗版权保护等领域缺乏针对性规范文件。非遗标识的使用缺少明确的分级分类标准,部分传承体验设施建设参照博物馆的静态陈列模式,使得原本应活态传承的非遗项目变成静态的“文化标本”,难以充分展现其动态生命力与社区参与特性。这种现象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非遗的活态本质,影响了保护工作的整体效果。
市场乱象同样值得关注。个别第三方机构利用公众对非遗申报流程的信息不对称,虚构认证资质、提供有偿代办服务,甚至出现篡改或仿造非遗技艺的行为。有些产品随意打出“国家级非遗”旗号进行宣传,混淆了非遗技艺与非遗产品的核心区别,给社会公众带来误导。这些问题不仅扰乱了正常的市场秩序,也损害了非遗的公信力与文化价值。陈海仪认为,必须通过建立全流程监管体系、规范标识使用、引入动态退出机制等方式,全面整治虚假认证现象,维护非遗保护的严肃性与规范性。
在具体建议方面,陈海仪提出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法》的修订工作,细化代表性传承人的权利义务、惠益分享机制以及数字版权保护条款。同时,将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与集体性非遗保护纳入法律规范。在申报准入环节,应明确严格标准,要求项目提供连续传承百年或多代以上的翔实证明材料,并引入专家委员会实地核查与第三方评估机制。对于虚构传承谱系或伪造材料的申报主体,实施严厉的终身禁报措施。这些措施旨在从源头筑牢保护屏障,确保非遗项目的真实性与可持续传承。
陈海仪的履职经历并非孤例。在今年全国两会期间,她的多项建议均获得及时回应。例如,在对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提出意见的当天,便有工作人员主动联系交流;而在广东代表团小组会议上,她与最高人民法院院长面对面沟通,提出设立少年审判专门机构、建立企业涉诉涉执信息公示平台等建议,当场得到积极反馈。这些互动让她深刻感受到,代表提出的基层声音正被高层认真倾听与积极回应。作为连续两届全国人大代表,她始终坚持将一线关注带到北京,又将部门回应带回基层。这种双向流动,不仅提升了履职实效,也让每一份审议报告都饱含民生温度,成为实实在在的民生关切体现。

3月10日,广东代表团小组会议现场,陈海仪作为代表发言,展现出基层司法工作者对文化保护的深切关注与专业思考。这种高效的代表建议办理机制,正是我国民主进程中注重实效、回应民生的生动写照。未来,随着非遗法修订的推进与相关规范的逐步完善,非遗保护有望形成更加闭环、系统的治理格局,让优秀传统文化在新时代焕发持久活力。



